近日对假联华超市销售问题名牌男袜的事情进行了,此事情又有了新的进展。4月15日,消费者蒋先生将南京市玄武区徐宝华百货店作为第一被告、南京联华长江超市有限公司作为第二被告,向两者提起了诉讼。
蒋先生在起诉书写道:2007年4月6日,原告在玄武区徐宝华百货店先后购得价值50577.4元的古宾尼牌毛绒袜、鳄鱼袜、七匹狼松口袜,并由南京联华长江超市有限公司出具收款票据。当原告给付货款准备提货时,上述袜子被工商行政部门以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为由予以查扣。原告深感震惊,南京联华长江超市有限公司作为全国连锁大卖场竟也存在如此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蒋先生认为,两被告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更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并对其侵害行为毫无认识,故将两被告告上了法庭。在诉讼请求中,蒋先生要求判令两被告立即给付赔偿款107954.80元及其它相关合理费用。
对于这家联华超市是冒牌的情况,蒋先生告诉记者,当初购买产品时,超市出具的收银小票上有南京联华长江超市有限公司的财务专用章,据此他认为该超市是一家正规超市,经记者调查后他才知道自己遭受了双重欺诈。但在此案中南京联华长江超市有限公司监管不力,也应当负有责任,因此将其作为第二被告。
目前,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该案。商报也将继续了解相关进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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